2021年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新旧教材对比(四)
2021-05-15 11:22:48
2021年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新旧教材对比(四)
备注:
1.每一个变化另起一行,不在一个格子里写多个变化
2. 千万不要合并任何单元格
3. 如21年目录无变化,不填写即可
447 | 删除: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
448 | 448 | 变化:2020年版教材“4.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变为 2021年版教材“4.计量检定工作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该知识点内容变动大。
| |||
448 | 448 | 变化:2020年版教材“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均属于法制检定,是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都要受法律的约束” 变为2021年版教材“强制检定属于法制检定,要受法律的约束。”
| |||
448 | 448 | A、B、C类计量器具知识点内容新增内容较多,变化较大 | |||
449 | 删除:( 5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452 | 新增:供电企业和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当在供电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协议(合同)。供用电协议(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2)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3)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 (4)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协议(合同)的有效期限; (5)违约责任,以及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 ||||
452 | 新增:2. 供用电协议双方责任知识点内容 | ||||
449 | 删除:2.计量管理人员该知识点内容 | ||||
449 | 删除:3.计量检定机构该知识点内容 | ||||
449 | 删除:4.计量检定人员知识点内容 | ||||
449 | 删除: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知识点内容 | ||||
450 | 大变:一、工程建设用电的一般规定,该知识下所有内容删除 | ||||
451 | 452 | 变化: 由2020年版教材“【lH431021 工程建设用电规定】-二、工程建设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 变为 2021年版教材“【lH431012 计量检定的相关规定】-二、工程建设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 | |||
452 | 453 | 变化: 由2020年版教材“【lH431021 工程建设用电规定】-三、工程建设用电计量的规定” 变为 2021年版教材“【lH431012 计量检定的相关规定】-三、工程建设用电计量的规定” | |||
458 | 458 | 变化: 由2020年版教材“(1) 《特设法》第二条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于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特种设备调整范围不仅限于通常所讲的“八类设备”。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设备,也应视为特种设备。” 变为 2021年版教材“(1)特种设备范围不仅限于通常所讲的“八类设备”,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设备,也应视为特种设备。” | |||
458 | 459 | 变化: 由2020年版教材“《特设法》第一百条:对不纳入目录管理的核设施、航空航天器和军事装备上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法。” 变为 2021年版教材“(2)核设施、航空航天器和军事装备上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法。” | |||
458 | 459 | 变化: 由2020年版教材“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附件列出十大种类,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 变为 2021年版教材“特种设备目录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 |||
462 | 462 | 1. 《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要求,该知识点内容变化 | |||
462 | 462 |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该知识点内容说法一点点改变 | |||
464 | 删除:6)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取消的项目,该知识点删除 | ||||
468 | 新增:( 5 )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 | ||||
468 | 468 | 变化:(四)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知识点内容变化 | |||
1H432000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标准 | 1H432000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标准 | 470 | 470 | 知识点小部分变化 | |